司法为民 为十二户村民挽回损失
司法为民 为十二户村民挽回损失
2012年到2013年7月被告人郑某在雅江县德差乡中德差村十二户村民处借走现金7.3万余元和价值27.5万余元的虫草共计34.8万余元,后离开雅江不知踪影。
十二户村民在多方联系郑某及亲属无果的情况下,聚集到乡党委及有关部门寻求帮助,为尽快解决纠纷,维护十二户村民的合法权益, 2014年10月10日雅江县检察院以郑某诈骗罪向我院提起公诉。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,为及时追回老百姓的损失,维护社会稳定,我院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,远赴郑某老家雅安,调查其无任何财产的情况下,多次与其亲属协商,耐心细致的作思想工作,最终其亲属拿出现金13万元。后办案人员又到德差乡追回村民欠郑某的近4万余元欠款,办案人员以多种形式的方式为该村十二户村民追回欠款17万余元。剩余部分与村民达成分两年付清的协议。
本案通过诉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,为百姓切实解决了问题,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。得到了当事人一致肯定,对我院解决本案的效率及效果极其满意,在当地群众中也产生了良好的反响,都说以后如有什么麻烦纠纷,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